新快報訊 記者 占文平 報道 廣東省人社廳近日印發《關於高校畢業生優秀創業項目資助的申報評審辦法》,提出對高校畢業生優秀創業項目可予以5萬元、10萬元和20萬元三個檔次的資助。依據辦支票貼現法,項目法人代表或個體工商戶經營者須滿足條件:廣東省行政區域內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學年在校大學生或畢業後三年內畢業生,以團隊形式創業的,創業團隊核心成員須同時符合這一條件;申請人或創業團隊核心成員在創辦的企業或民辦非企業單位中出資總額不低於註冊資本或投資額的30%。
  辦法表示,由於該辦法自本月搜尋行銷起實施,2013年申報和評審時間將另行確定。但今後,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在每年9月30日前向項目註冊登記地所在區縣人社部門申報(在省級註冊登記部門註冊登記的,直接向省人社廳申報)。畢業學年在校高校大學生可向高校就業指導部門提交申報材料,由各高校統一向所在地地級以上市人社部門推薦報送。  (原標題:高校畢業生優秀項目可獲20萬元資助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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